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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朱坝嘉园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公示 |
来源:洪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:2013-12-06 09:33: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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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朱坝嘉园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公示 由洪泽鲲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朱坝嘉园项目已竣工,通过了相关部门和单位验收,具备交付使用条件。根据《市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管理的通知》(淮政发[2006]123号)的规定,现将项目具备交付条件情况在淮安网上楼市进行公示,有关单位和购房人对交付条件有异议的,请在7日内 (自 2013年12月6日至 2013年12月12日)向我局提出。异议理由成立的,由我局责成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整改,如涉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已验收或者备案的事项,由开发企业重新取得验收或者备案证明。重新验收或备案的结论为终局结论。 项目已达到下列交付使用条件: (一) 已取得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备案意见书; (二) 已取得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出让条件验收合格通知书; (三) 已取得住建局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; (四) 已取得供水、排水、道路交付使用证明; (五) 已取得清欠办出具的的未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证明; (六) 已落实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; (七) 已取得供电部门、通信运营商、广电部门出具的供电、通信、有线电视等工程设施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证明文件; (八) 已取得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备案受理凭证; (九) 已取得园林局出具的绿化工程验收意见书; (十) 已取得人防办出具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; (十一)已取得环保局出具的环保验收证明; (十二)已取得测绘公司出具的竣工房屋测绘成果报告。 (十三)已取得物业承接验收证明 联系电话:0517-87206110 2013年12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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